2017年济宁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5名简章
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,按照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》(鲁人社发〔2015〕6号)的有关规定,任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及岗位
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5名,其中:教师420名(高中10名,初中149名,小学237名,幼儿园24名),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5名,综合类事业单位人员20名。具体岗位见附件。
二、招聘范围与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;
2、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、学历学位、技能条件;
3、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(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)以下;
4、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,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(须为任城区籍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,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),服务满2年、考核合格,3年内(指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,其中,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 限2012年选聘人员)报考的及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,实行定向招聘。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;
5、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(技师学院)高级班、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。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,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(大专)和本科毕业生对待;
6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(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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